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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天津河北区开展全域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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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在河北区开展全域核酸检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疫情隐匿传播风险排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11月20日(星期日)8时开始(具体时间以街道、社区通知为准)。

二 、检测范围

居住在河北区的全体居民(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

集中隔离、居家管理、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出舱)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安排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全体居民采样前要在居住地保持静止,按照街道、社区的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纳管区域的居民,以及隔离管控人员要严格服从属地街道管理。其他区域的居民采样后需持有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均可在天津市数字防疫app上查询,参见附图)可安排必要出行。当日不能在河北区居住地参加检测的居民,或者在河北区临时居住参加检测的外省市来津人员和外区人员,请提前通过“天津数字防疫app”、报备二维码等方式向所在社区报备。

(二)凡是从津外来返津人员和我市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第一时间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请居民朋友根据街道和社区的统一组织安排,使用“天津数字防疫app”或携带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参加核酸检测,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避免人员聚集和长时间等待。倡导居民使用“天津数字防疫app”参加采样,不得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或他人信息二维码参加采样。

(四)请居民朋友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采样过程中不要触碰采样台和采样台上的任何物品,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

(五)如出现发热,请勿直接前往采样点采样,应主动提前向社区报备,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点对点至辖区发热门诊就医采样。如有咽干、咳嗽、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报备,按照统一安排单独采样,并接受流调,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居家静止,不得外出。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核酸筛查。各街道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

(七)各街道、各单位务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务必保障群众必要紧急就医需要。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街道、本单位工作安排,保障出行并及时检测。

(八)全区各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查验职责、严格检查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场所码和健康码。对于因故未能按时参加核酸采样的,要及时到核酸采样点进行补采,确保“应检尽检”。各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加强督促管理。

(九)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的应检未检人员,“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待完成核酸补测后转为“绿码”。

(十)请居民朋友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 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 谎报、冒名顶替、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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