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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河东区春季学期初中转学通知

01-05     浏览量:110

一、转学办理范围

七年级(2022级)、八年级(2021级)

注:七年级(2022级)第一学期、九年级(2020级)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办理转学。

二、网上转学申请时间

1月30日至2月8日(8:30-18:00)

三、转学所需材料

1. 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户口簿(河东区)和全国电子学籍号。

2.外省户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提供家长居住证(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持有人在津就业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住(租)房证明(河东区)、申请转学学生全国电子学籍号。

四、转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1月30日至2月8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2023年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提醒:报名系统将于1月30日8:30开放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并确保与现场验证时携带材料信息一致。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须在有效期内。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并于2月8日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家长预审结果。

4.现场验证。根据短信通知时间、地点,学生家长携带所需证件(报名系统所有上传材料),出示短信凭证到学校进行证件验证、报到。验证合格,学校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五、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几点提示

1.本通知中的“转学”是指初中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申请由外区转入的,只接收河东区户籍学生。)

2.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验证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转学资格。

3.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转学的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4.请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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