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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政策解读

10-01     浏览量:30

《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做好中考相关工作,结合近年来体育考试实施情况,经多方调研、座谈和专家论证,将《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第三项“成绩评定”第 7 条进行了补充修订。

一、《实施方案》第三项“成绩评定”第 7 条原来是怎么规定的?

初中三年学籍均在天津并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分值 40 分,包括平时成绩 18 分、统一测试成绩 22 分。其中,平时成绩由体育课考评成绩(满分 7.5 分)、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成绩(满分 2.5 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满分 8 分)三部分构成;统一测试必测项目 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一项)分值为8 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7 分,选测项一为 50 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 分钟仰卧起坐(女)三选一,选测项二为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绕杆、排球正面双手垫球、乒乓球正手攻球四选一。

持有本市户口,学籍在七年级第一学期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市的考生及现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组织的统一测试,必测项目 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一项)分值为 14 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13 分,选测项一为 50 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 分钟仰卧起坐(女)三选一,选测项二为足球运球绕杆、篮球运球绕杆、排球正面双手垫球、乒乓球正手攻球四选一,考生实测成绩按以上分值转换后作为体育与健康成绩计入升学总成绩。

二、《实施方案》第三项“成绩评定”第 7 条补充修订后是怎么规定的?

初中三年学籍均在天津并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及 2023 年以后(含 2023 年)初中入学、学籍于七年级第二学期由外省市转入我市连续就读并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总分值为 40 分,平时成绩分值为 18 分、统一测试成绩分值为 22 分,其中,统一测试必测项目(一项)分值为 8 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7 分。七年级第二学期办理转学时间为开学前、后一周。

学籍由外省市转入我市就读八年级和九年级或只就读九年级并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及 2021 年和 2022 年初中入学、学籍于七年级第二学期由外省市转入我市连续就读并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总分值为 40 分,须参加我市组织的统一测试,必测项目(一项)分值为 14 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13 分,学生实测成绩按以上分值转换后作为体育与健康成绩计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总成绩。对于持有本市户口,学籍不在天津,要求回津参加 2024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实行过渡政策,在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结束前安排一次转学,转学时间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0 日。对于参加 2025年及以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办理转学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七年级第一学期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持有本市户口,学籍不在天津,要求回津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总分值为 22 分,平时成绩分值为 0分,须参加我市组织的统一测试,统一测试成绩分值为 22 分,必测项目(一项)分值为 8 分,选测项目(两项)每项分值为 7 分。补充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补充修订《实施方案》是出于什么考虑?

补充修订《实施方案》主要出于两点考虑。

第一,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重视体育课和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在我市上好体育课、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第二,补充修订方案充分考虑了不同人群特点及来津接受教育的不同经历,将考生分成了三类,并明确了对有本市户口,学籍不在天津,要求回津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平时成绩为 0,鼓励此类学生及早回津就读。

四、对于具有我市户籍目前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的学生,希望转入我市初中就读,如何办理转学?

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科学制定 2023 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学位资源、师资等条件保障,确保转学工作平稳有序。

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各区转学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报名、材料核验等相关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本区九年级空余学位、教师配备等情况,对通过核验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并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含)前将安置结果通知学生家长。转入学生须按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到校报到上课,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五、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如何加强初中学生学籍管理?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初中学籍管理,严格规范转学、休学等学籍变动审核,加强过程管理和动态监测。各学校要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就读情况,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开展初中学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专项核查,严查“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区政策咨询方式有哪些?

关于《实施方案》补充修订方案有关事宜可咨询各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咨询方式如下:

七、各区转学咨询方式有哪些?

关于 2023 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有关事宜可咨询各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具体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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